最高补助1000万元 厦门发布13条措施加快推进集成
在生态建设方面,《措施》对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的系统(整机、终端、模组)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芯片的,按照采购金额的10%给予补助。每个单位年度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累计不超过3年。同时,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首年度利用符合条件的生产线进行封装测试的,按照封装测试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个单位年度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人民网厦门7月22日电 (张萌)近日,《厦门市进一步加快推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出台。《措施》立足厦门产业发展实际,从人才引进、研发创新、提质增效、生态建设等四个方面,提出了13条“含金量”十足的补助举措,以推动厦门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其中,符合条件的企业,最高可领补助1000万元。
与此同时,为支持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服务能力。《措施》明确,凡平台为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支撑、流片代理、人才培训等服务,且每年服务企业数达到50家以上的,厦门将按服务收入的30%给予平台奖励,每个平台年度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此外,凡经报厦门市集成电路办同意,在该市组织举办全国性创新创业大赛、行业年会、产业大会、产业论坛等以推动产业发展为目的的非营利性活动,厦门将对活动场租费、交通费、资料费及专家差旅费、食宿费等支出的50%给予补助,每场活动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根据《措施》,在人才引进方面,厦门将在现有人才政策的基础上,对厦门市集成电路办发布项目申报通知当年和前2个年度内企业新引进,符合《厦门市集成电路产业高端人才评定标准(试行)》,且经审核确认的A类、B类、C类集成电路高端人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补助,按40%、30%、30%的比例分3年发放。同时,对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符合《厦门市集成电路产业相关紧缺专业目录》,毕业后3年内到该市集成电路领域企业就业,且与当地集成电路企业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毕业生,按照本科生元/年、硕士生元/年、博士生元/年给予补助,以实际缴纳社会保险金月数核算补助金额,每名毕业生补助不超过2年。
据悉,《措施》有效期5年,适用于厦门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具有5人以上稳定技术团队(在厦门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有一定数量知识产权和固定研发生产经营场所,项目在本市实施,且经厦门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厦门市集成电路办)确认,专门从事集成电路领域(包括EDA工具、逻辑电路、存储器、特色工艺半导体、宽禁带半导体、微机电系统与智能传感器、基础电子元器件、Mini/Micro LED、OLED、激光显示等)设计、制造、封装测试、装备与材料等生产、研发、公共服务的单位。
需要注意的是,《措施》中除高端人才安家补助、流片补助、IP购买补助、EDA工具购买补助、设备购买补助等5项政策可与厦门市现有相关同类补助政策叠加享受外,其余与市级同类的政策按“就高择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在提质增效方面,《措施》明确,对企业购买国外、国内厂商配套的核心设备(光刻设备、薄膜设备、刻蚀清洗设备、离子注入及扩散设备、研磨抛光设备、封装测试设备、检测设备等)的,分别按采购金额的5%和10%给予补助。每个单位年度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同时,为支持企业开展融资租赁,厦门将对通过设备融资租赁方式开展项目建设的企业,按照其设备融资租赁费用(手续费、利息)的20%给予补助。每个单位年度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此外,厦门还将提供电力稳压系统补助、洁净室装修补助等。
在研发创新方面,《措施》指出,厦门将对企业、高校或科研院所研发多项目晶圆的,分别按直接流片费用的60%、70%给予补助;对首次完成全掩膜工程产品流片的,按流片费用的30%给予补助,其中利用符合条件集成电路生产线进行流片的按40%给予补助,每个单位年度流片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企业购买IP用于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含)等高端芯片研发且向市集成电路办报备的,按照IP购买直接费用的30%给予补助,每个单位年度IP购买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购买EDA设计工具软件的,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20%给予补助,其中购买国产EDA设计工具软件的,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30%给予补助,每个单位年度EDA工具购买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