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表看懂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最新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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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自发布以来,受到业界广泛关注。今天申税小微带你一表看懂这个涵盖了5种优惠形式、2种优惠主题、11种企业类型的优惠政策!
企业类型 | 企业类型 明细 | 优惠形式 | 优惠管理 方式 | |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 | 十免 | 国家鼓励的线宽小于130 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属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清单年度之前5个纳税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总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10 年 | 清单管理。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做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高技[2021]413号) |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 | 五免五减半 | |||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 | 两免三减半 | |||
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 | 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 | 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清单管理。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做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高技[2021]413号) | |
其他企业 |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 | 两免三减半 | 备案类管理。具体要求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条件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软件企业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企业按照“自行判断,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办理优惠,并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提交备案资料,由税务机关转请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进行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