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文:符合条件集成电路企业前十年免征
近日一则消息被刷屏了,国务院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
《若干政策》强调,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是信息产业的核心,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关键力量。国务院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以来,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快速发展,有力支撑了国家信息化建设,促进了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若干政策》提出,为进一步优化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环境,深化产业国际合作,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发展质量,制定出台财税、投融资、研究开发、进出口、人才、知识产权、市场应用、国际合作等八个方面政策鼓励措施,其中在财税政策这块进一步发力。
第一,芯片生产制造环节
原先政策规定:
1)制程在130nm以内,并且经营期10年以上的,第1-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5年按照25%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制程在65nm以内,并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第1-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6-10年按照25%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今天公布的新政策除了保留上述优惠政策之外,还新增了一条:
制程在28nm以内,并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第1-10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可见,新政策进一步支持28nm以下制程的高端芯片制造,比如中芯国际这些企业。
第二,国家鼓励的重点芯片设计和软件企业
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1-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5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今天公布的新政策进一步升级为:
自获利年度起,第1-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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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政策是真金白银的支持产业发展,面对美国、印度等国家对我国高科技企业的一步步紧逼封锁,我们只能发展自身,增强自主生产创造能力。所以这次不管是在财税政策方面的支持加大,更是加大学科方面的建设、人才的培养,产权保护以及投融资渠道的拓宽。